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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检察建议化解道路安全隐患
时间:2022-07-11  作者:  新闻来源:第二检察部  【字号: | |

交通信号灯作为保障道路安全的重要标志,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重要工具。

今年年初,我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中发现,处于我市城区主要交通要道的畔台路与广场北路的十字交叉路口处设置的简易交通信号灯存在被道路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遮挡、妨碍安全视距的情况,大量过往车辆驾驶员行驶至路口停止线才能看清交通信号灯,没有充分的刹车距离和停车时间,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该路段人流密度大,周边有多所中小学与较多大型住宅区,人行横道过往行人较多,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整改前

对此,我院紧扣“我为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职,采取有效措施对上述情况进行处理。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聘请专业技术公司制作交通信号灯设计方案和工程预算方案提请四会市人民政府审批。目前,该路口已增设交通信号灯并已正式投入使用。


整改后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聚焦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生产问题,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守护人民美好生活贡献四会检察力量。

供 稿:第二检察部 何姗姗

编 辑:蒙茂、王雪艳

责 编:邓小明、梁世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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