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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清明时,缅怀先烈寄哀思 ——公益诉讼“回头看”,“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时间:2022-03-24  作者:何姗姗  新闻来源:第二检察部  【字号:大 | 中 | 小】

又是一年清明时,缅怀先烈寄哀思!值此清明时节前夕,我院与肇庆市、四会市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成立督导组,针对检察建议所列举的问题和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通过“回头看”,跟踪落实烈士纪念设施整改情况,以守卫英烈身后名的特别方式,缅怀先烈,追思英雄。

 

守护烈士荣光

前期,我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发现,四会区域内有17座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分别存在未确定保护单位、碑文字迹模糊、梯级杂草丛生、保护范围内被人为侵占、污损及未设立保护标志等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磋商函等形式督促对英烈纪念设施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职,推动投入资金142万元,对17座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存在的问题全部进行修缮,并推动行政部门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建立了长效保护管理机制。

又见清明细雨,不忘英烈忠魂

现在,经过一年督促整改,17座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存在问题全部修缮完毕,再次恢复了庄严肃穆的宁静氛围。

左为巫镜池烈士墓修缮前;右为巫镜池烈士墓修缮后

左为陈伯忠烈士墓修缮前;右为陈伯忠烈士墓修缮后

 烈士陵园和烈士墓是烈士们的安息之地,是缅怀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宝贵的红色资源,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更是当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

“昨天您用生命捍卫我们,今天我们用法律守护您的荣光。”下一步,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关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继续加强与有关行政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合力,常态化推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切实保护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推动形成尊崇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社会风尚。 

供稿:第二检察部 何姗姗

编辑:蒙茂、王雪艳

责编:邓小明、梁世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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