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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一体履职,助力耕地保护
时间:2024-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四会市某街道某村一个占地面积1385.9平方米的厂房正在紧锣密鼓地拆除中。

2020年,冯某某在未取得任何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四会市某街道某村的耕地上铺设水泥,搭建占地1385.9平方米的违法建筑,造成4913.93平方米耕地被毁坏。2021年9月,四会市人民检察院以冯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四会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2022年1月作出刑事判决,判处冯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2024年4月,办案检察官通过建立大数据模型发现,冯某某可能仍非法占用该农用地。

为进一步查清本案事实,办案检察官通过调阅刑事案件卷宗、到实地走访调查、向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发现行政执法机关查处本案时,因涉案被毁坏的耕地面积已达刑事追诉标准,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并结案,并未追究其相关行政责任,而冯某某在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判处刑罚后,非但没有及时恢复土地种植条件,反而变本加厉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硬底耕地、搭建建筑物。

耕地保护事关社会公共利益,对破坏耕地的行为若不及时查处,恢复土地种植条件,社会公共利益将持续处于被侵害状态。综合调查的情况,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冯某某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的行为进行处理。同时,启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程序,督促属地政府依法履职跟进执行落实情况。

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约谈违法行为人冯某某、并有序开展拆除工作,目前已拆除部分违法建筑。“耕地保护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持续跟进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并以本案为契机,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推动耕地保护工作。”办案检察官何树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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