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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5-0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4年,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恪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四会高质量建设法治贡献检察力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法治建设,推动法治责任落实有力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新时代检察工作实践,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党的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组织集体学习5次。

(二)全面落实职责,保障推进法治建设落实有力。制定《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理论学习计划》,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推动宣传学习贯彻走深走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作为本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院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工作落实,做到重点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在引领法治观念、营造法治环境、培养法治人才等实践中担当尽责。检察长走进党校为青年干部培训班作专题法治授课1次,开展法治副校长授课2次。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四会市法治政府实施意见》以及省、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省(市)工作要点,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坚持为大局服务,用法治保障四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宽严相济守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各类犯罪279件330人,起诉728件877人。对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起诉76人;突出惩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174人;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帮助信息犯罪活动等上下游犯罪,起诉35人;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批捕76人,起诉81人,办理的谢某甲、罗某某贩卖毒品案入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重罪检察条线近五年典型(优秀)案例汇编》。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严的震慑,受理涉恶犯罪2件15人。对轻微犯罪坚持“当宽则宽”,依法不批捕153人,不起诉72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6.20%,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12件,批捕15人,起诉14件14人,起诉案件均获法院有罪判决。

(二)推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注重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涉企案件55件98人。从严打击针对民营企业实施的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办理涉企合同诈骗犯罪2件7人。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以及背信损害公司利益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起诉企业内部人员涉职务廉洁性犯罪17件21人。针对涉案企业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后未在公示平台撤回处罚信息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依法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消除对涉案企业的不良影响,维护企业的信用利益。编印《企业涉刑事犯罪风险提示》,进企法治宣传6场次,助力企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深化产业集聚区“优化营商环境检察联络站”建设,开展走访企业“问需”活动,厚植企业发展“法治沃土”。

三、坚持为人民司法,用法治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一)积极融入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协同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积极参与“平安大走访”活动,扎实开展矛盾风险排查和重复信访治理。接待来访群众92批149人,接收来信33件,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7件,信访事项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两个100%。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方案》,与13个镇(街道)综治中心构建“检调对接”工作平台,为群众向检察机关反映诉求提供“家门口”便利服务。做实检察公开听证,对有争议有影响的审查逮捕、拟不起诉、信访申诉等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等参与评议,帮助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开展检察听证45件次,让事更清、理更明、法更透。大力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行政争议4件,努力消弭行政机关和相对人之间“对抗”,努力促成案结事了,办理的张某建和四会市某陶瓷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获广东民事检察“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专刊刊发。

(二)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性侵、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33人,起诉42人,同比分别上升17.86%、16.67%。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性质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决不纵容,起诉33人,对罪行较轻的依法作出宽缓处理,依法附条件不起诉14人。对监护不力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2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重视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引入专业帮教团队,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社工、志愿者,“四对一”的帮教模式,7名罪错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做实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携手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等各方面共护未成年人成长,扩大未成年人公共利益保护“朋友圈”,与四会市教育局、四会市妇女联合会共同制定《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努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对旅馆场所、电动车驾驶等涉未成年人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3份。营造护航未成年人法治深厚氛围,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共计34场次,依托农村公交线路,打造“未保号”强制报告专题宣传,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普法课件《青少年的自我情绪管理》、《与善同行 向校园欺凌说不》、《上网不过网》获评2024年肇庆市中小学法治教育优质课件一等奖。

(三)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关切诉求。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努力“办妥”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严惩恶意欠薪犯罪,办理涉劳动者案件2件4人,追回劳动报酬93.12万元。与人社、仲裁委签订《建立打击虚假仲裁防范虚假诉讼和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支持起诉作用,为诉讼能力弱势群体“撑腰”,依法办理退伍军人、残疾人、农民工等民事支持起诉31件。加强妇女权益保护,组织开展“关注妇女维权,‘益’起守护‘她’权益”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用工企业未定期为女职工安排妇女特殊需要的健康检查的情况,发出磋商函,督促行政部门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持续推进反家庭暴力,依法严惩施暴者,起诉家庭施暴犯罪2人,办理支持受害妇女提起离婚诉讼,追讨人身损害赔偿2件,以法律途径疗治家庭创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件22人,对因案陷困的受害方发放司法救助金19万元。

四、坚持为法治担当,努力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一)加强检察监督推动依法治理。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前介入侦查案件41件,办理立案监督17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1件,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发出书面纠正违法11件,纠正漏捕4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8人;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健全机制推进轻罪治理,联合市法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探索“认罪认罚+社会公益服务”的轻罪治理新模式。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110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71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4件。开展社会管理领域专项监督,针对怠于履职、程序违法等提出检察建议14件。对89件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56份,确保罚当其错。充分释放“人大+检察”“政协+检察”机制效能,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深化与市政协公益保护协同协商监督会商机制,推动政协提案与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转化,对协同办理的《督促加强AED急救设备配置公益诉讼案》转化为政协重点督办提案,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同向发力。

(二)优化履职机制提升案件质效。深化探索推进专业化办案团队组建,实现繁简分流、分类办理,实现简案办理又好又快,繁案办理更加精细。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以轻罪治理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制定《提升醉驾、盗窃案件办理质效实施细则》、《关于办理盗窃案件捕诉工作指引》、《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工作指引》等轻罪案件办理实施细则,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探索“认罪认罚+社会公益服务”的轻罪治理新模式,为办理醉驾、盗窃等案件提供办案指引。积极开展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成立数字检察专班,在全市率先制定大数据模型指引、大数据监督模型流程清单等系列管理机制,自主构建“非法占用农用地”、“盗窃犯罪漏犯”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8个,推送相关案件线索600多条,“盗窃犯罪漏犯”“看守所执法活动法律监督”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效被《检察日报》报道。

(三)加大普法宣教凝聚法治正能量。坚持以法治宣传奠定法治建设基础,加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法治宣传推动形成社会和谐良好氛围,推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普法活动,加强乡村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送法进镇村宣传6次。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积极传播 “检察好声音”,凝聚“法治正能量,原创稿件被央媒、省级以上媒体采用30余次,22篇稿件获省级以上媒体采用,漫画作品《我叫年货》获广东省检察系统“双十佳”优秀奖,《下一个365天,我们仍旧充满热爱》获全国检察系统月度优秀作品奖,“小蓝书履职记”新媒体普法项目获评全省“谁执法谁普法”优秀项目。

(四)努力锻造全面过硬法治队伍。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思路,突出品牌创建引领业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素能提升,坚持“教学练战”培训常态化,选派优秀年轻干警参加传学述训、素能研修班、跟班学习等专题培训30人次,干警获各级表彰23人次,3人入选市全面依法治市法治人才库;狠抓“三个规定”落实,记录报告有关事项58件,积极营造公正司法氛围。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90余人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2024年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

回顾2024年来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样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时时处处用“十一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心、走实仍存在不足,司法理念尚要持续更新;二是融入服务保障大局履职效果不明显,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总体偏少,“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结合专项行动及本区域特色、特点,研究有针对性落实方案不够具体成绩不够突出;三是检察为民措施不够丰富,群众满意度仍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尽管我院已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覆盖面仍需扩大,群众对法律监督领域认知不够;宣传成效还不够显著,法治宣传教育没有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需求和特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不够精准,没有真正达到提高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的目的;四是自觉贯彻检察工作现代化理念不够强烈,案件办理质效仍需提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综合素质有待加强,检察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高素质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不完善,难以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法治人才,内部监督不够严格,外部监督渠道不够畅通,“人大+检察”、“政协+检察”等机制仍需深化落实,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提高站位,在强化党建引领上突出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探索创新系统党建联建联创,深入挖掘培育“政治业务融合典型案例”,确保“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件事处理中。

二是服务大局,在保障社会稳定上体现法治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检察履职的出发点、落脚点,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守牢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底线。围绕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乡村振兴、绿美四会建设等中心工作,落实检察服务保障供给,努力为实施“百千万工程”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融入参与“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加大检察宣传、以案释法力度,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见可感可触,提升群众检察满意度。

三是突出监督,在提升检察效能上提升法治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等机制,系统谋划一体化履职、行刑反向衔接等机制,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充分发挥专业化办案团队优势,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顽瘴痼疾”,依托“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强化典型案例培育,夯实案件质量基础,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落地落实。

四是强建队伍,在提高履职能力上服务法治建设。坚持把“政治过硬”摆在首位,持续推动政治、业务深度融合,擦亮政治底色,一体强化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推进人员、职能、机构的专业化和集约化,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健全岗位轮岗锻炼机制,加强干警轮岗交流,培养“四大检察”、实务与理论、业务与行政相融合的复合型人才。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等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严格依法办案,鼓励担当作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严格落实各项铁规禁令,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提升公信力,着力锻造一支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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